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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2014-10-11 16:07:28来源: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者:阅读次数: 添加收藏
摘要:

关于转发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 

保监厅发〔2014〕60号

各财产保险公司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:

  近日,我会与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14〕186号)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   附: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2014年9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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